各供应商:
就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同胜学校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(招标编号:LD2015EP-SZA017)答疑如下:
一、问: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中商务标“体系认证”要求提供的认证证书及“经营业绩”要求提供的业绩为投标人的还是生产厂家的?
答:投标人。
二、其他事项不变。
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,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,以本通知为准。
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,在签收处盖章签字传真至0755-83864290转8002。
特此通知。
联 系 人:聂应坤
通讯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笔架山依岚花园写字楼(宝源大厦)五楼A
邮政编码:518029
电 话:0755-83864290转8013
传 真:0755-83864290/88251513 转8002
公司网址:http://www.szldzb.com
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
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
我单位对以上变更及开标时间无异议。
签收处:
(公司盖章、授权代表签字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