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供应商:
现对2015年物流服务采购项目(招标编号:LD2015EP-SZC001)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中的第1、3、4条要求做如下修改:
(1)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,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(含300万元),具有相关经营范围;投4包~7包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金额不要求。
(2)投1包~3包的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具有不少于3万吨有色金属的运输经验(需提供2014年度有色金属的运输合同复印件,并提供该合同项下2014年度运输发票复印件,票面运输重量累计3万吨及以上,或者票面金额累计100万人民币及以上)。投4包~7包的投标人该项不要求。
(3)投标人自有车辆必须占其运营车辆的80%,符合运输条件自有车辆10台及以上,且车况良好,符合承运产品运输要求。
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,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,以本通知为准。
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,在签收处盖章签字传真至0755-83864290转8002。
特此通知。
联 系 人:张智 周刚
通讯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笔架山依岚花园写字楼(宝源大厦)五楼A
邮政编码:518029
电 话:0755-83864290/88251513转8007
传 真:0755-83864290/88251513转8002
公司网址:http://www.szldzb.com
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
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
我单位对以上变更及开标时间无异议。
签收处:
(公司盖章、授权代表签字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