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供应商: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仪器设备(原位电化学质谱仪、动态热机械分析仪、绝热加速量热仪)采购项目(招标编号:LD2024EP-BYDA045)作出如下澄清、说明或补充: 删除招标文件第九章“二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”中第3.8项“交货时间:合同签订后120天之内”,本项目交货期以签订合同后60天(日历日)为准。 付款方式调整为“预付30%,发货前凭票付30%,安装调试后付30%,验收合格付10%,全部电汇”; 其他事项不变。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,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,以本通知为准。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,在签收处盖章签字传真至0755-83864290转8002。 特此通知。 联 系 人:黄勤 通讯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31F 邮政编码:518034 电 话:0755-83864290 传 真:0755-83864290/88251513 转8002 公司网址:http://www.szldzb.com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我单位对以上变更及开标时间无异议。 签收处: (公司盖章、授权代表签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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