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供应商: 就金田路周边景观提升项目(招标编号:PSDL2019151702)作出如下澄清、说明或补充: 一、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:金田路周边景观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:PSDL2019151702 二、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 1、首次公告日期:2019年7月8日 2、本次变更日期:2019年7月16日 3、原公告名称:金田路周边景观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4、原公告地址: http://www.szldzb.com (深圳龙达招标网) http://ps.szzfcg.cn/ (深圳市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) http://www.ccgp.gov.cn (中国政府采购网) 三、更正事项及内容 1、招标文件的“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、附件(开标一览表)”部分内容有变更,详情见附件。 2、其他事项不变。 四、其他补充事宜 1、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,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,以本通知为准。 2、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,在签收处盖章签字传真至0755-83864290转8002。 五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: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:深圳市坪山区区府二办204A 联系人:卢芬 联系方式:134809079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:张倩 通讯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0D 邮政编码:518029 电 话:0755-83864290/88251513转823 传 真:0755-83864290转8002 公司网址:http://www.szldzb.com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 (此页无正文) 我单位对以上变更及开标时间无异议。 签收处: (公司盖章、授权代表签字)
附件:开标一览表单位:人民币元 项目编号 (包号) | 项目名称 | 投标报价(元) | 服务期限 | 备注 | | | | | |
注:1、价格应按“招标文件”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。 2、“服务期限”指合同生效之日起,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要求。本项目服务期满后,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延期,第三年可按照原中标结果与原中标人延长合同期限,可延期一次。如国家、省、市及坪山区政府对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另有规定的,按其规定执行。 3、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,可在备注栏填写。 4、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(含正本和副本)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。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: 投标单位公章: |